南投驚世媳婦林于如因為連續殺害母親、婆婆和丈夫詐領保險金,一審被判一個死刑、兩個無期徒刑,二審變成三個無期徒刑免死,但最高法院認為,林于如不但殺害長輩還兩度殺夫得手,判決殺母、殺婆婆無期徒刑定讞,而殺夫的部分發回更審。

去年林于如出庭聆聽判決時一臉冷酷,審理後最高法院判決她殺母親、婆婆部分無期徒刑定讞,將殺夫部分發回更審。林女丈夫的親戚表示,殺夫部分若更審結果仍判無期徒刑,將會上訴到底。

2008年底,林于如將母親推下樓梯,偽裝成失足意外,詐領保險金550萬元,2009年5月,她將藥物摻水注入點滴中害死婆婆,隔一個月,林于如又故技重施,將藥物摻入點滴,目標轉向丈夫,丈夫幸運撿回一命。

2009年7月,她成功害死丈夫,當她準備申請婆婆和丈夫1200萬的保險時被發現有異,惡行遭到揭發。

林于如連續殺害至親,或許有機會躲過死刑,但她一輩子也逃不過良心的譴責。(民視新聞田志興南投報導)


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殺母-婆婆-驚世媳婦無期定讞-06015380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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